近日DST德斯特与奥信阳光(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信阳光药业”)签订了MHA合作项目协议,项目内容主要是是DST德斯特按照NMPA 新发布《药品管理法 2019 年修订》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 要求,指导奥信阳光药业建立并完善 MAH 相关体系(研发、生产、上市等),并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
在签订合作前,奥信阳光药业的专员前往我司进行现场考察,双方就MAH体系建设、MAH现场检查等开展讨论,经过双方多次的沟通和线上讨论等,奥信阳光药业最终选择与DST德斯特开展MAH项目合作。
奥信阳光(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由多名世界前五强制药企业高级科学家归国创立,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1.2亿人民币。致力于成为国内首批专注于改良型新药技术开发的MAH型研发公司。奥信阳光设有合成、分析、制剂、专利等技术研究部门。奥信阳光医药团队拥有国内药物研发领域知名专家、重点院校博士、硕士等高学历技术型人才。
近年来,随着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MAH公司及药企关注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DST德斯特作为专业的行业咨询公司,很早就开始关注及研究MAH相关法规,并多次帮助药企通过MAH现场检查,拿到上市许可证。先后和越洋医药、片仔癀、再鼎医药、中核海得威等药企开展MAH项目合作。为后续越来越多的药企选择与DST德斯特合作开展MAH项目打下良好的基础,并收获诸多好评。相信此次合作项目也将顺利开展,同时此次项目得以顺利开展离不开奥信阳光药业领导和各个生产部门及质量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双方相互沟通,互通配合,共同推进项目进度,相信项目能够很快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