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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DST德斯特客户越洋医药正式通过MAH检查
日期:3/29/2021 4:07:25 PM 访问:次浏览 作者:admin

3月29日,好消息传来,DST德斯特客户越洋医药在DST帮助之下德斯特正式通过MAH检查,取得生产许可证。2020年12月底DST德斯特与越洋医药开发(广州)有限公司签订了MAH提下建设项目服务协议,项目内容主要是由DST德斯特按照NMPA 新发布《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要求,指导越洋医药新建MAH 制度体系并全程指导越洋医药通过MAH现场检查。

(越洋医药在MAH检查前准备工作)

(广东省药监局对越洋医药进行MAH检查)

由于该企业在美国的某产品已经获得美国FDA的批件,此次,在中国同步申报,时间越早项目将越早在中国获批。因此,越洋医药MAH项目在非常短暂和急迫的时间内,DST德斯特的专家团队加班加点,协调资源越为洋医药进行MAH项目体系搭建、体系文件技术审核与技术指导以及MAH项目申报资料编制与技术指导等,且在极限的时间内高质高效的完成了项目工作,并帮助越洋医药通过了MAH检查。因此得到了越洋医药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大力赞扬。

越洋医药的参与项目的同事也对项目进行了全力支持,此次项目过程中,越洋医药远在美国的同事也是积极配合。DST德斯特的技术人员安排在白天、晚上不间断的进行系统培训,大家充分讨论。

(DST德斯特为越洋医药进行MAH指导)

越洋医药成立于2011年12月,总部坐落于广州,在泰州和美国圣地亚哥拥有全资子公司。公司由国家级特聘专家(创业类)闻晓光博士创办,现拥有多名全职欧美海归博士(其中2名国家级特聘专家),为国务院侨办第五批“重点华侨华人创业团队”。越洋医药是一家以特色平台技术为核心、以满足临床未满足的需求为驱动力的国际化改良型新药研发公司。主营业务是针对尚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应用自主创新和通用缓控释平台技术,开发适应美国(NDA/505(b)(2)、中国(化药2类)及全球市场的新药。

MAH制度在国内实行的时间还不太长,目前许多药企对MAH制度任然有许多疑问与不解,DST德斯特早年便开始深刻了解MAH制度,并与药监局的MAH部门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便于更好的服务于药企。在2019年与广东省药学会联合举办的药品管理法宣贯会上也对MAH制度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和讲解,和在场的制药人共同探讨和学习了MAH制度,并获得大家的高度评价。此后DST也一直致力于帮助企业了解和学习MAH制度和搭建MAH体系等,并且帮助多家药企通过MAH检查。让我们祝愿越洋医药越来越好,也期待再合作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