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1月12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对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在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发现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阿司匹林肠溶片(规格:50mg,批号:190503、191001)不符合规定,存在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99条规定,对该公司采取暂停生产销售阿司匹林肠溶片(规格:50mg)药品的风险管控措施。
特此通告。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