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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了《湖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第1期)》。
抽检发现的71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包括制剂及原料药6个批次;中药材(饮片)54个批次;医院制剂8个批次;药包材和药用辅料3个批次。
公告原文
根据湖北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2020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中发现的71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本公告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单位,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处理结果和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对经核实为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或无明确购进渠道的药品,应追根溯源,彻查问题药品来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8日
附件
2020年第1期药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名单
备注:标“*”的药品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备注:标“*”的药品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备注:标“*”的药品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备注:标“*”的药品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